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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办理局关于印发《付出组织外汇事务办理方法》的告诉

[发布时间:2023-12-24 02:01:00] 来源:澳客网竞彩足球 阅读:1 次

  国家外汇办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办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便当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付出组织外汇事务健康发展,防备外汇付出危险,国家外汇办理局在总结付出组织跨境外汇付出事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付出组织外汇事务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阐明如下:

  一、《方法》实施前参加跨境外汇付出事务试点的付出组织,应于《方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方法》要求,向注册地国家外汇办理局分局、外汇办理部(以下简称分局)进行名录挂号。

  二、银行在满意买卖信息收集、真实性审阅等条件下,可参照《方法》第十二条,请求凭买卖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消费的人供给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三、为保证付出组织跨境外汇付出试点事务平稳过渡,各分局应向辖内付出组织精确传导方针要求,科学分配人员,妥善做好《方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则与本告诉不一致的,按本告诉履行。《国家外汇办理局关于展开付出组织跨境外汇付出事务试点的告诉》(汇发〔2015〕7号)一起废止。

  各分局收到本告诉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告诉后,应及时转发部属分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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